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乐征楠先生,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投资总监。
被评选为第十三届“介甫奖”“优秀基金经理TOP10”、第十届“证券之星”“年度最值得信赖基金经理”。
乐征楠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硕士,具有十年以上的复合策略投资研究经验,曾任职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